访问主要内容
中国/政治/反贪腐

原四川省政协主席李崇禧获刑12年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11月3日对公开宣判四川省政协原主席李崇禧受贿案,以受贿罪名,判处他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资料图片:前四川省政协主席李崇禧。图片摄于2012年1月10日。2015年11月3日,南昌中级法院以受贿宣判李崇禧12年徒刑。
资料图片:前四川省政协主席李崇禧。图片摄于2012年1月10日。2015年11月3日,南昌中级法院以受贿宣判李崇禧12年徒刑。 图片来源:路透社/Stringer/Files CHINA OUT
广告

据新华社报道,李崇禧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会上诉。

法庭指控李崇禧在2006年5月至2012年8月间,总共收受贿赂1千一百万元人民币。判决宣布追缴李崇禧的全部受贿财务,上缴国库,新华社在报道时特别提到一支录音笔也予以没收,但却没有说明为什么如此具体提及此物件。

据悉,李崇禧是中共十八大以来受调查的省部级官员中,立案调查时间和判决时间最长的官员之一。

李崇禧被看作与前任中共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关系密切。在中共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担任四川省委书记时获提拔,并身兼大秘书与纪委工作,外界认为李崇禧落马是习近平整肃周永康的另一项举措。2013年12月2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声明称,李崇禧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调查。

周永康已在此前被判处终身监禁。法新社3日发自北京的报道指出,前政法委书记的一名亲信被判重刑。

10月12号,同样被看作是周永康人马的中国前高官蒋洁敏和李春城在湖北被分别判刑16年和13年。蒋洁敏为原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春城此前任四川省委副书记因李春城受贿。

电邮新闻头条新闻就在您的每日新闻信里

下载法广应用程序跟踪国际时事

分享 :
页面未找到

您尝试访问的内容不存在或不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