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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专栏

日中“擦枪走火”危险日益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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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中两国政府广泛探讨海洋问题的“海洋事务高级别磋商”9日在中国海南省海口市结束了为期3天的会议,参加磋商的是以日本外务省亚洲大洋洲局参事官四方敬之和中国外交部边界与海洋事务司副司长肖建国为首的两国外交、防务、海上保安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期3天的会议均为闭门磋商。双方都希望早日启动“海空联络机制”,但是在这一机制的运用范围上双方有很大的分歧,日方要求该机制的应用范围不包括领海领空,钓鱼岛周边的海空也排除在运用对象范围之外;中方则希望就避免对钓鱼岛周边发生冲突的应有方式也进行讨论,由于双方的主张无法相互妥协,因此会议没有取得结论性成果,仅就“为尽早启动运行该机制继续做出努力”“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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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日中双方目前战机和舰船经常处于“擦枪走火”的边缘,就在双方召开海口会议后的12月10日,中国国防部新闻发言人杨宇军在当地时间12月10日夜向记者表示,12月10日上午,中国空军飞机经宫古海峡空域赴西太平洋进行例行性远海训练,日本自卫队出动1批2架F-15战斗机对中方飞机实施近距离干扰并发射干扰弹,危害中方飞机和人员安全,而日本防卫省11日就中国国防部发布消息称日本自卫队战斗机向正在训练的中国军机发射干扰弹一事发文反驳称:“明显与事实不符。这有损日中关系的改善,深表遗憾。”日本也通过外交途径对中国提出抗议。

干扰弹是战机用于保护自己的一种手段,一般干扰弹有两种,一是红外干扰弹,用来诱骗敌方红外制导武器脱离真目标;一种是箔条干扰弹,这种弹药是一种在弹膛内装有大量箔条以干扰雷达回波信号的信息化弹药。箔条散布成云状并低速降落,对敌方雷达信号产生散射,使其不能正常工作,用于干扰雷达制导。发射干扰弹是战斗机处于被对方战机咬尾时发射以便逃逸。

虽然双方说法不同,但是两国战机近距离接触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也是今年中日战机第二次发生空中近距离干扰事件。今年6月17日,中方指日方“开启火控雷达对我照射。我军机果断应对,采取战术机动等措施,日机投放红外干扰弹后逃逸。”

而类似事件,最近几年在日中海空军之间频发,中国海军2013年1月曾在东海向海自护卫舰“夕立”号照射火控雷达达数分钟,被指有可能引发军事冲突。

2014年5月24日上午11时许,日本海上自卫队的OP3C侦察机在东海上空进行侦察飞行时,遭到中国战机的拦截。中午时分,海上自卫队的另一架电子侦察机YS11也遭到中国战机的拦截。日本防卫省发表的消息说,中国的一架苏27战机逼近OP3C侦察机50米,逼近YS11侦察机仅30米,而且中国战机是携带巡航导弹飞行。

这次中国军机接近的日本侦察机OP-3C是图像情报侦察机,主要用来发现潜艇的材质和体积;11EB电子测定机是收集日本周围国家的雷达电波和无线电波的专用侦查机,其装备和性能都属于军事机密,但是两架飞机都没有攻击性武器,因此携带导弹的中国军机接近使他们非常紧张。

而从国际法上来看,对于公海上空飞机的接近距离没有明确规定,因此没有违法的问题,这是一个军事航行的风度(manners)问题,如果日中间没有相互制约“海空联络机制”,这种危险的近距离接触还会增加,有朝一日擦枪走火,就会爆发全面的日中间的战争。

而之所以“海空联络机制”无法早日起用,不是一个技术问题,还是一个理论问题。

精通当时外交内部情况的原日本外务省国际情报局长孙崎享曾指出:1972年的日中邦交恢复以来,日中两国政府对主张不一致的尖阁诸岛(钓鱼岛)领有权问题商定了采取“搁置”的方针。这对实效支配钓鱼岛的日本来说,意味着继续实行对钓鱼岛的统治,实际上是中国承认日本进行实际上的行政统治的决定。按照这个“搁置”共识,日本虽然主张尖阁诸岛(钓鱼岛)是本国的领土,但在周边海域并没有采取过适用于国内法的行动,而中国政府在主张领有权的同时,作为政府也没有什么显眼的行动。在这种微妙的平衡中,日本继续着实际的统治,同时两国都非常慎重地将其控制在不发生大的外交问题的范围内。

但是由于钓鱼岛水域发生日中舰船相撞和日本政府购买钓鱼岛,日中政府已经把原来为了维持钓鱼岛水域的和平而留下的“暧昧的空间”彻底打破,都强烈主张是自己的领土,尤其是日本主张钓鱼岛水域“不存在领土问题”,也就是说钓鱼诸岛不可置疑地属于日本,如果中国战机和船只在国际法所允许的“无害通行”之外的情形下进入这一区域,就是侵犯日本的领海、领空,要按日本国内法处置,不需要互相联络机制。这样,在理论上和主张上也就没有了让步的余地,在此前提下,“海空联络机制”无法启动。要想真正避免日中间擦枪走火的危险,早日起用“海空联络机制”,就必须在钓鱼岛理论上回归“暧昧与模糊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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