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事故
深圳垃圾山倒塌案 45人获刑19官员
中国深圳3家法院昨天5月5日就深圳垃圾山事故宣判,45人获刑,其中19名官员,他们涉及受贿和玩忽职守。深圳前城管局长蒙敬杭与益相龙公司董事长龙仁福分别获刑20年。2015年12月,深圳城南垃圾山滑坡造成73人死亡4人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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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深圳市三家法院:中级法院,南山区法院、宝安区法院,对2015年12月20日深圳光明新区垃圾山滑坡案涉及的10个刑事案和26名直接责任人及19名涉职务犯罪官员进行了公开宣判。
违法承包管理出事垃圾山的益相龙公司董事长龙仁福,被指未按规定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并对事故征兆和险情处置错误,犯有行贿罪,获刑20年,罚款1000万元人民币。
深圳市及光明新区城管、建设、环保、水务、规划国土等部门工作人员被指违法违规批准行政许可和项目审查,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受贿赂,最终导致事故发生。深圳市城管局原局长蒙敬杭因滥用职权和受贿2492万元及80万元港币,获刑20年,并处800万元人民币罚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原局长彭水清被指受贿、滥用职权,获刑16年,罚金人民币100万元。深圳市光明新区其他17名官员因“玩忽职守罪”或“滥用职权罪”分别获刑3-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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