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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朝鲜

朝鲜大使被大马定为不受欢迎的人 记者围馆觑动向

马来西亚星期六宣布驱逐朝鲜大使,并限令48小时离境。消息一出,北朝鲜驻吉隆坡大使馆今天遭大批媒体包围,跟踪动向。朝鲜大使姜哲仍在使馆中,平壤方面至此没有做出回应。马来西亚驻平壤大使已于2月下旬奉命召回,吉隆坡以此表达对朝鲜指责马来西亚调查金正男遭毒杀事件不满。 

图为朝鲜驻马来西亚大使姜哲
图为朝鲜驻马来西亚大使姜哲 马来西亚官方刊登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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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马来西亚官方新闻报导,马来西亚政府证实外交部下达驱逐朝鲜大使通牒。大马与朝鲜外交危机升级,马来西亚昨天下令驱逐朝鲜驻马大使姜哲出境,并要求他在48小时离开大马。

外交部长阿尼法昨天晚上发文告说,随着姜哲最近多番指责大马,外交部传召姜哲星期六傍晚6点会面,但姜哲或其他大使馆代表并没赴会。“大使或任何大使馆资深官员并没到外交部。”

于是,外交部发出一份外交声明给朝鲜大使馆,以通知大马驱逐姜哲出境的决定。

外交部在这份声明中通知姜哲,他必须在48小时内离开大马。“他必须在会议时间,即2017年3月4日傍晚6点算起的48小时内离开大马。”

据马来西亚消息,马来西亚官方要求朝鲜道歉没回音。根据外长阿尼法说,由外交部副秘书长拉惹努喜万(Raja Nushirwan Zainal Abidin)领导的官员曾于周二下午5点会晤朝鲜大使馆代表团。“在会面中,马来西亚政府要求朝鲜,就朝鲜大使最近连番指责大马,发表书面道歉。”

“我们告知朝鲜大使馆代表团,如果当天晚上10点前没有回应,马来西亚政府将采取措施,以保障其利益。限期已过近4天,没有任何道歉,也没有迹象将会有道歉。基于此,大使被列为不受欢迎人物(Persona Non Grata)。”

据阿尼法指出,随着大马把姜哲列为不受欢迎人物,姜哲将被禁止留在大马,也无法再入境。他进一步解释,所谓的“不受欢迎人物”,乃是一个国家不承认某外交使节的最严重方式,通常是用来表达不满使节派遣国的行为与政策。

阿尼法说,根据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在使节驻在国发出“不受欢迎人物”通知后,派遣国应该召回大使,或终止其使节任务。他补充,若派遣国拒绝这么做,驻在国可以拒绝承认此人的使节身份。

据法新社报导,马来西亚宣布驱逐北朝鲜大使,北朝鲜大使馆今天遭大批媒体包围。驱逐令明天下午6时到期前,姜哲预料会从使馆动身。

大马外交部说,这道驱逐令为马来西亚政府审视其与北朝鲜外交关系的一环。金正男遇刺前,两国关系异常安逸。马来西亚1973年正式与北朝鲜建立外交关系,并于2003年在平壤设立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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