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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

律政司年报自夸政治中立惟定罪率急跌疑因胡乱检控

律政司刑事检控科5日发表年报《香港刑事检控2016》,内容提到去年不少涉及公共秩序及被认为具政治色彩等案件,牵动公众神经,刑事检控专员杨家雄强调控方政治中立,不会考虑所作决定对政治有何影响等因素。

香港司法程序图
香港司法程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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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年报同时披露,各级法院经审讯后的定罪率有下跌趋势,当中原讼法庭经审讯后的定罪率由68.8%跌至56.5%,跌幅高达令人瞩目的12.3个百分点。有法律界人士不排除与律政司在决定刑事检控上过于卤莽有关,认为律政司应更谨慎考虑。

年报的序言提到,2016年刑事检控科处理的案件,极具争议及棘手,当中不少案件关乎公共秩序、被认为带有政治色彩,或涉及政府高级人员及易受伤害人士等,因而“深深牵动着公众的神经与联想”,公众对有关案件的监察前所未有,部分案件的审讯过程更被逐字逐句报道。

杨家雄强调,控方是政治中立,检控人员行事时,不会考虑个人感受、所作决定对政府等实体在政治上可能带来的影响、以至传媒或公众对有关决定的可能反应。

但年报却披露另一个事实,即法院对被检控人士的定罪率,有下跌趋势,其中裁判法院定罪率跌破50%,由前年的52%跌至去年49.4%;原讼法庭更由前年的68.8%跌至去年的56.5%,跌幅达12.3个百分点,只有区域法院轻微上升2.6个百分点至72.8%。报告对相关定罪率下跌原因却是只字不提。

法律界立法会议员郭荣铿表示,难以估计原讼法庭定罪率明显下滑原因,但他不排除与律政司在决定提出刑事检控上过于卤莽有关,“(定罪率)跌了是否因为检控太过卤莽,没有想清楚官司是否应该去(马)呢?刑事检控专员应该检视案件是不是有足够证据去(马),是不是欠缺足够证据也去呢,是否有这个问题呢?我认为律政司应该处理得更严谨”。

身为大律师的公民党立法会议员陈淑庄认为,律政司在决定检控前的搜证是否齐全、控罪是否合适、法理依据是否充足,甚至在审讯时的证人表现是否可靠等因素,都会影响定罪率。但她指出,律政司在决定提出检控时,必须达到合理定罪的门槛,故她认为法庭定罪率下跌或与律政司在早期工作欠足够有关,“例如预备证据、了解成个案情、法理依据等未有充份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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