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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

法庭回复常态? 占领4人认罪判缓刑及罚款一万元

在上诉庭重判参与占领运动参与者入狱引起社会哗然后,法庭判刑有重回港人熟识规律的苗头。四名承认在占领行动期间违反法庭禁制令而阻挠清场的被告,获高等法院判囚一个月,缓刑一年,并罚款10000港元(下同,折合约1081欧元)。 

资料图片:占领运动学生领袖黄之锋,周永康和罗冠聪三人2017年11月7日在香港上诉法庭门外。
资料图片:占领运动学生领袖黄之锋,周永康和罗冠聪三人2017年11月7日在香港上诉法庭门外。 图片来源:路透社/Bobby Y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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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案其余十六名被告,包括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和学联前副秘书长岑敖晖等人,早前已认罪或经审判后裁定罪名成立,将于下月7日判刑。当中,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和岑敖晖在法庭外表示,由于他和黄之锋等人在镜头前参与度较高,相信未必会获得轻判缓刑,已有心理准备要实时入狱。黄更寄语港人,不应因惧怕牢狱而不为公义发声。

昨(28日)天在高院获判缓刑的四名被告分别是张启昕、马宝钧、黄丽蕴及杨浩华,四人早前已承认干犯刑事藐视法庭罪。法官陈庆伟判辞指,接纳四名被告于占领行动中只是参与示威,并无更重要角色,个别被告年轻并且教育程度低,有人事后已转而关注民生事务且有贡献,判处缓刑及罚款已经合适。当中一名被告因收入不稳定,法庭特准他可以在半年内缴交罚款,其余被告的缴款期是三个月。

香港2014年发生占领运动以争取普选,其中一个占领区在九龙的旺角,案情指出,有的士小巴团体及大厦业主成功入禀申请禁制令,禁止有关人等占据旺角弥敦道一带,执达吏及警方在当年11月26日清场时,二十名被告涉嫌违抗法庭命令,未有离开现场,触犯藐视法庭罪。

法庭8月复核刑期时,把在立法会讨论新界东北发展计划时冲击议会的13名被告,由判处社会服务令改判囚8至13个月,引起社会争议;事隔数日,黄之锋、学联前秘书长周永康及常委罗冠聪等人亦因政府复核,其于2014年冲击公民广场而被定罪的判刑,亦由服务令和缓刑改判实时入狱6至8个月,引起社会哗然。两案被告已就刑期作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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