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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教育

围堵港大校委会冯敬恩被判社务令未悉律政司会否覆核刑期

去年年初港大校委会闭门会议讨论副校长人选问题并拒绝就问题与学生沟通,引发时任学生会会长的冯敬恩以及副会长李峰琦发动学生们围堵校委会,校方当时报警处理,事后冯、李两人遭控告扰乱秩序及阻碍救护员罪名,早前两人被判罪名成立,裁判官21日裁定两人分别需要接受240和200小时社会服务令。

香港大学
香港大学 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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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表示接纳两人真诚悔意,因此无须判阻吓性刑罚,并劝勉两人,不要自以为是以免丧失理智,用暴力强行要求别人接受意见,吁二人谨记社会对大学生有期望,别辜负大学和关心他们的人。

 

目前未悉律政司方面是否认为裁判官裁定的社服令刑期过轻,而向法院申请刑期覆核。律政司在裁判官有所判决之后表示,会研究裁判官判刑理据和主控官的报告,再决定是否需要跟进。

律政司袁国强早前就因为黄之锋、周永康以及罗冠聪3名学生领袖2014年9月发动群众占领政总门外的人民广场但只获判社服令而感到不服气,遂向法院提出刑期覆核,结果黄等3人在服满社服令之后,再遭法官分别判处入狱6至8个月。袁国强和特区政府对3个年轻学生的穷追猛打,引起国际舆论以及人权组织的关注,纽约时报以及华尔街日报更形容3人是香港“第一批的政治犯”。

现年23岁的冯敬恩和21岁的李峰琦两人21日刻意结上香港大学的领带,抵达法院听取判刑,离开时表示不评论案件。冯上庭前在网上发表感言,引用电影《哪一天我们会飞》主题曲歌词,称冀“为世界美好多一点,付出所有”,又指这是每一个人的责任,不应只是学生的责任。

裁判官高伟雄早前索取被告背景及社服令报告。代表两人的资深大律师李柱铭指报告非常正面,感化官建议判社服令,法庭没理由拒绝,并呈上近30封求情信,由冯本人、现任或前任港大校委、校友、教授、历届学生会干事等撰写。撰信者包括同被围堵的校长马斐森和遭李峰琦阻延救援的纪文凤,但没李国章。

裁判官表示接纳二人没预谋犯案、毫无保留地承认罪责及致歉,李还承诺专注学业不再参加示威,反映有真诚悔意,鉴于二人没案底、获家人支持、有真诚悔意,罪成后曾被短暂收柙等,裁判官接纳建议判处社服令,不少旁听市民闻判后鼓掌。

宣判后裁判官劝勉被告,明白青年有热诚和抱负,但一旦认定自己相信的是真理,便会忽略其他人有权持不同意见。高官续指,大学生身份不是光环而是紧箍咒,一言一行都受社会关注,若他们犯法,即使理据再多、信念再正确,所有人都只会聚焦犯法行为,寄语二人日后宣扬守法意识,不要辜负愿为他们奔波、担心及写求情信的人,以及他们声称热爱的大学。

被学生围堵而一度惊慌失措的校委会主席李国章,曾一度在庭上作供质疑冯敬恩的人格有问题,但他在裁决后接受电视访问说:“这方面我是没有意见的,事情发生了,他犯了法、他认了罪,法官判了他,那么我就接受,我们是尊重法治精神的。”港大发言人称尊重法庭决定。

另一位校委会成员卢宠茂在被围堵当晚,曾宣称被不法之徒冲击而晕倒在地,但有人却用手机拍到这位卢某是在没有人推撞之下,“自动晕倒在地”的。卢某22日早接受电台访问指,对于冯、李人须留案底感到可惜。被问到当晚校方报警求助是否必须,卢认为按当时保安情况有需要报警,而现时经司法程序,证明二人超越法规;但他认为,未来若遇同类事件,仍需按现场情况决定是否报警,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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