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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

建制派硬改立法会议事规则 下岗建制派亦指违反《基本法》

香港立法会明日将继续辩论被指削弱议员监察和代民伸冤能力的《议事规则》修订案,反对修订的泛民主派议员及支持者共约一百人昨在立法会外通宵静坐,原拟静坐至辩论日,以示抗议,但警方今(12日)天凌晨采取清场行动,部分示威者被抬走,有人报称不适。不过,这个由建制派推动的《议事规则》修订,却遭到包括回归前后两名立法会主席在内的建制派人士质疑,指修订没必要、无济于事,甚至是违反有香港小宠法之称的《基本法》。 

香港立法会
香港立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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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修订的《议事规则》中,颇受争议的包括将立法会全体委员会法定人数由35人减至20人;毋须立法会主席批准的议员呈请,日后须由主席批准。

前立法局(即回归后的立法会)主席黄宏发在不同场合指出,建议把全体委员会的法定人数减至20人可能违反《基本法》,因为《基本法》第75条规定,立法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不能少于全体议员的二分之一,以立法会现时有70席计算,法定人数为35人,而「全体委员会」实为会议的一个阶段,是会议的一部分,会议进入全体委员会阶段通过法例草案后,会议会实时变回大会,故此法定人数亦应为所有议员的一半,即35人。

另外,前立法会主席曾钰成在报章专栏撰文,指建制派欲藉降低「全体委员会」的法定人数来减少泛民主派以点算法定人数所须时间和流会风险,但事实上,过去两个月因点算人数而流会,都是在立法会会议中发生,故即使通过修订,亦无助立法会防止拉布和降低流会风险。

不过,立法会主席梁君彦重申,已咨询会外法律意见,认为修订没有违反《基本法》。

另外,黄宏发指出,现时议员提交呈请书后,只需20名议员起立便可成立专责委员会跟进,是容让议员就市民遇上重大不满和寃屈时作出跟进,日后若须经立法会主席批准才可成立专责委员会,形同删除议员相关权力,那议员如何便不可透过呈请书跟进市民的重大寃屈,建制派必须三思。他续称,立法会主席现时已有足够权力处理一切议会问题,毋须修改议事规则。

尽管已离任的建制派议员亦对修订《议事规则》有不满和微言,但在立法会有足够人数通过修订的建制派议员建持修订,并由主席通过延长立法会大会时间,由最多两日(即星期三和四)延长至下周一,「直至完成审议为止」。为此,其他会议均须让路。现时已有六个委员会会议受影响。

民主派议员指责,建制派是「霸王硬上弓」,而不合理延长会议时间,亦反映建制派修订《议事规则》是肩负政治任务,以便日后可更易通过涉及国家安全的《基本法》23条立法工作。

认为修订《议事规则》合理的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早否认修订与23条立法有关。

不过,正如上述两位前立法机关主席指出,民主派和建制派现时势成水火,为修改议规一事斗个你死我活,只会令立法会无法有效运作。黄宏发更指出,《议事规则》的修订,应先经过更长时间酝酿,并取得各方议员共识后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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