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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死刑,台湾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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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37名死囚主张死刑剥夺人性尊严、侵害生命权,更违反比例原则而声请释宪。台湾宪法法庭则在4月23日首次针对死刑是否违宪展开辩论,据悉3到5个月内会宣示结果,可能依循同婚释宪,带来重大司法变革。本次中华世界节目,就来谈一谈相关话题。

L'ONG Ensemble contre la peine de mort lors du dernier Congrès mondial contre la peine de mort tenu à Bruxelles en février 2019.
L'ONG Ensemble contre la peine de mort lors du dernier Congrès mondial contre la peine de mort tenu à Bruxelles en février 2019. © Christophe Meire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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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际特赦组织,截至2022年底,在全球190几个国家与政体中,已经完全废死的有112个国家,9国废除普通犯罪死刑,另外有23个国家虽然有死刑制度,但已有超过10年未执行,等于有144个国家在法律上或者实务上废除死刑。

55个持续执行死刑的国家多为专制极权政体,其中执行最多也最不透明的是中国、再来是2022年执行超过500件死刑的伊朗,和196件的沙特阿拉伯。

台湾是保留死刑的55个之一,跟同为民主自由的美国与日本屡屡被拿出来讨论。美国50个州里面,持续执行死刑的大约10个,多为保守的南方州。日本与台湾的民调都显示有超过8成的民众支持死刑。不过根据台湾国家发展委员会在2016年进行的调查,台湾民众被问到若以「终身监禁不得假释」作为替代刑罚时,支持度降为6成。另一方面,台湾民众对于司法信任度只有2成多。过去的调查显示,民调的问法,对于结果也会有显著影响。

《废死论》首次被提出,是意大利思想家贝卡利亚在1764年发表《论犯罪与刑罚》,距今已经300多年。当时他受孟德斯鸠精神影响很大,核心理论是:国家是大众联合起来,为了共同的福祉,而让渡自己的权利的共同体,可是谁会让渡自己的生命权让其他人杀害自己呢?这不是国家成立的初衷。

全世界的废除死刑制度基础主要来自二战后的两公约,即联合国为了落实1948年之《世界人权宣言》,在1966年通过的《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要求缔约国采取适当之保护、尊重措施。

台湾 V.S. 死刑

据了解,台湾目前并无任何罪刑会被判唯一死刑,可以处死刑的罪行大约有50项。死刑执行是经由法务部长签署执刑命令之后枪决。2000年,台湾政党轮替,民进党首度执政,为了逐步实现转型正义,反省白色恐怖时期对生命权的践踏行为,同时提高台湾的国际能见度,时任总统陈水扁开始提出废除死刑。而此时担任法务部长的,正是被称为“陈青天”的法务部长陈定南。2001年陈定南就发下豪语,表示要在三年之内废除死刑。

2006年至2009年间,民进党籍前总统陈水扁政党轮替到国民党籍的马英九任内,台湾并无死刑执行。2009年,立法院更正式批准两公约,总统马英九也签署了批准书。公约本文虽未规定废死,但强调应限缩死刑执行,并以废除死刑为目标。然后,根据缔约的程序,台湾将批准书通过“友邦”递交联合国秘书处存放时,却由于台湾没有正常国家地位,而遭到联合国秘书处退件。因此,台湾至今不算完成缔约。

2009那年立法院批准两公约的当天,同时也通过了《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施行法》,规定:两公约所揭示保障人权之规定,具有国内法效力。所以,法院对于法定刑有死刑的案件,不能回避两公约里“最终处以死刑之案件,应严格遵守公正审判之正当程序保障。”这一条精神,后来成为很多死刑辩护律师的援引依据。但是,立法院却没明确说明,两公约在国内法是何位阶,所以,在具体执行的时候,又有很多模糊空间。这也是20年来台湾死刑存废问题进退不定的原因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2010年,台湾法务部成立「逐步废除死刑研究推动小组」,时任法务部长王清峰公开表示不愿执行死刑,引发争议后下台;接任的曾勇夫恢复死刑执行,任内枪决21名死刑犯,续任的罗莹雪任内枪决了12名。2016年第3次政党轮替,总统蔡英文上台后,民进党政府曾暂停执行死刑2年,但2018年又重启死刑执行,枪决了一名死囚。

台湾37死囚未伏法,最长已关押超过35年

台湾等待执行枪决的死刑犯其中22名,据悉他们就关押在台北看守所,这些死囚都集中在忠二舍以及孝二舍,他们和其他收容人不同,他们不用上工厂、不用出公差,每天只有半个钟头的放风时间,他们可以到运动场活动活动,而其他时间几乎都是关在1.368坪的空间里,有人以为死牢里关的都是罪大恶极的凶神恶煞,这里的囚情应该是最难掌握,但实际上,实地的状况,却恰恰相反,曾经被关在死牢里长达16年的徐自强,最后获得平反之后接受采访时,他说,在整座监狱里,最不会打架闹事,最安静的地方,其实就是死囚的舍房,因为他说一个人已经走到了这个地步了,还有甚么好争的呢?这种日复一日等死的日子,是最痛苦的也是最折磨的,徐自强说,在早年执行枪决的时间,大都是在清晨五点多,所以每天晚上睡觉前,他就会把新的衣服裤子袜子通通换上,然后躺在床上等到隔天早上,如果没有轮到自己被枪决,再把那一套新衣服换下来,死囚的日子就是这样一天等过一天。

台湾目前37名死囚犯案时的平均年龄在30岁左右,多数只有国高中学历,超过半数第一次入监就遭判死刑。在近3成60岁以上的年长死囚中,年龄最大的是72岁的王信福,他仍有冤案死囚争议。唯一的女性死刑犯是林于如,也有证据不足和精神障碍判死的疑虑。被关押最久的是当年犯下男童陆正绑架撕票案、分尸女保险员案的邱和顺,他在1988年遭到逮捕、2011年判处死刑定案,至今已在看守所关押超过35年。

死刑存废在现代社会中意义更多元,尤其在台湾,成为了一组宪政进程和转型正义的重要构成。但是,推动者通常希望通过司法程序,比如大法官释宪来实现,成功的样本当然就是同婚合法化。这样的好处,就是可以绕过民意——对于全世界来说,要通过民意公投来实现废死都很难。但是正因为如此,司法系统便也习惯性回避废死问题,不想为之背书。于是就出现一个吊诡的情况:因为法务部的“逐步废除死刑研究推动小组”行动缓慢和习惯性回避,所以很多推动废死的教育行动落在了民间废死团体上,这间接加重了民间废死团体与民众的冲突。

台湾主要在推动废死的是非政府组织「台湾推动废除死刑联盟」,简称「废死联盟」。

根据其公开信息,除了死刑的法律与个案研究,这个民间团体也关注被害人,并促进公众对话。

由于支持死刑的民意高涨,每每台湾只要有重大凶案发生,无论有没有牵涉到死刑,废死联盟便屡屡遭到指责,办公室电话被恶意打爆,工作人员也曾接过恐吓电话与信函,导致该联盟办公室在2010年曾被报导需要搬迁。

面对台湾政府一方面承诺「迈向废死」,一方面在社会沟通上没有作为,台湾废死联盟表示感到无奈。

520台湾新政府即将上任,准总统赖清德去年曾在总统候选人辩论会上,针对此议题发表看法,他认为台湾目前并未废除死刑,不仅台湾连国际上也有广泛进行,但不论在哪个地方,废除死刑都需要社会高度的共识。

但除了爱尔兰以外,没有一个国家是以民意带动废除死刑;大部分的国家都是在政府领导下,先废除了死刑, 然后在接下来的几年里面,大众意见逐渐转变,跟同性婚姻的发展相似,因此有国际人权专家勉励台湾政府以同婚合法为例,以人权为宗旨,由政府带头达成废死的目标。

当然,死刑在全世界遇到的民意都差不多。在凶案发生后,民众情绪都会高涨,哪怕是已经废死的欧洲,每次发生恐怖袭击之后,民众还是会发出对加害者处以死刑的呼声。

在台湾,大众对死刑的观点为何?综合多家台湾媒体报道可了解到,支持死刑者,通常认为:死刑有强烈的吓阻作用;死刑的冤狱率低于其他刑罚,在严谨的司法与周全的程序下发生冤死的机会极低;死刑罪犯剥夺了别人的生命权,就该受报;死刑能够抚慰受害者遗族;从打击罪犯的成本来说,死刑成本最低;美国、日本为发达国家,但仍然维持死刑;死刑存废应该公投尊重民意。

支持废死者则认为:从现实来看,死刑没有吓阻作用;若发生冤案,失去的生命不可恢复;死刑违反两公约的生存权;受害者家属应该得到实质的关怀和补偿,而不是用处死加害者来安慰;刑罚不应以成本等功利主义作为考量;此外,人权问题不应该公投。

废死运动究竟可以为台湾带来什么?

废除死刑除了纠正死刑本身的问题,和跟上国际趋势之外,到底还能为台湾带来什么好处?台湾废除死刑推动联盟执行委员杨宗澧表示,废除死刑不是单独存在的议题,它是两公约的一部分,在两公约里,死刑废除,两性平权,原住民人权等等问题,其实都是缺一不可的。死刑的存废,是台湾司法改革重要的一环,它还同时关系到司法正义、被害者家属安抚、监狱环境改善⋯⋯等一系列问题。

对受害者遗族的安抚和实质补偿,其实是废死议题最重要的构成部分之一。但是,废死联盟因为受到强烈的牴触,所以,每次有重大凶案发生的时候,他们很难接触到受害者家属。他们发现:大部分被害者家属团体之所以认为死刑必要,是因为他们长期被忽视 ,没有发言权,也没有任何经济和情感支持。可见死刑,并没有真正解决他们的现实问题。曾经有记者问也是谋杀案受害者遗族的著名艺人白冰冰:受害者家属有受到什么安慰吗?她说,每年聚餐一次。这显然是不够的。

所以,对于民意的态度,废死联盟的答案是:“我们信仰民主的价值,但民主不仅仅只是多数决原则,谈民主不谈人权价值,将会招致人权的严重侵害。但我们也不能因此不管民意,因为没有民意支持,政治人物会退却,很多的理想和政策是无法推动的。”

但是,民意总是与人权或司法冲突吗?不一定,这取决于民意如何参与到司法中。其实台湾的司法改革一直在推进,其中一个方向就是科学地结合民意,保证更公正和审慎的判断,比如国民法官制度(编者按:国民法官制度,就是由一群来自各行各业的民众,与法官一起坐在法台上,共同审判的制度。)作为司法改革的一环,不同于美国法庭陪审团与法官“分工判决”,台湾采取参审制的方式,国民法官将与职业法官合议罪刑、量刑,这样让司法判决能够更体现民意,对于杀人案件的判决也更加审慎。

最快七月有结果,将对台湾有深远影响

据台媒报道,台湾宪法法庭讨论的内容,12名大法官将在3个月内作出决定,必要时可往后延长2个月。外界预估,若宪法法庭的结论认为死刑违宪,将让目前的判刑定案的死囚,将获得审理案件的机会,可能逃过一死,若结论为合宪,也有可能因为程序讨论,让他们获得重新审理可能。

由于参与的大法官为12人,若出现立场相左情形,有可能由主席、司法院长定案,也有可能召开大法官评议审查争取多数支持,不管如何,最后的结果将对台湾社会及整个司法体系,带来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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