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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发展

联合国打击塑料污染公约巴黎谈判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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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污染已经成为威胁地球上所有生物的一大灾难,塑料污染影响土壤质量导致植物无法正常生长,塑料垃圾污染海洋导致海龟等濒危物种的死亡,塑料微茢几乎出现在人类食品链的所有环节中,去年以来,科学家们甚至在人类的血液以及母亲的乳液中发现了直径只有几个纳米的塑料微尘。虽然,科学家们尚且无法确定这些微尘对人体究竟会造成什么样的危害,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它们对人体有害无益,倘若不立即遏止塑料污染,那么,人类或许会在不久的未来被自己生产出的塑料所吞食。如何才能遏制与日俱增的塑料污染?如何减少堆积如山的塑料垃圾?联合国环境署从下周一开始在位于巴黎的教科文组织举办为期一周的谈判,此次谈判是国际塑料公约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的第二次会议(INC-2),他的目的就是要在2024年之前达成一个减低塑料污染的带有法律约束性的国际公约。

肯尼亚,塑料垃圾泛滥成灾,2017年。
肯尼亚,塑料垃圾泛滥成灾,2017年。 REUTERS/Thomas Muko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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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约新在何处?

事实上,国际社会早已达成多个与减低塑料污染有关的公约,例如,1989年在瑞士达成的《巴塞尔公约》对塑料垃圾的贸易制定了规则,2001年通过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明确了禁止或者限制生产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目的。此外,国际海事组织也对海运船只所产生的塑料垃圾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联合国为何要制定一个新的减低塑料污染的公约?对此,法国可持续发展与国际关系学院的专家Julien Rochette 先生这样向法广表示: “确实,已经有多个国际性或者地区性的条约来处理塑料污染问题,但是,到目前为止,尚且没有一个针对塑料的国际性的公约,从整体上限制塑料的生产以及对塑料污染的处理,倘若,谈判的最终能够达成一个带有法律约束性的协议,它的目的就是将塑料产生的整个过程制定规章,此一公约的意义就在于能够对塑料的产生到成为垃圾的整个过程整个环节进行管理。”

为了推动此一谈判的进行,牵头组织会议的联合国环境署(UNEP)5月16日发表的一份减低塑料污染的报告,报告的标题是:遵循打击全球塑料污染的路线图可帮助减少80%的塑料污染,该报告提出了一个减低塑料污染的路线图。提出必须从源头解决塑料污染问题,首先,报告建议消除"不必要的塑料,以减少问题的规模"。其次,报告呼吁进行三个市场转型。第一个是"重新使用"包装,或者以散装的方式出售;(可重复使用的瓶子、可重复使用的包装、押金制度、散装......),倘若各国政府通力合作的话,仅此一项,"到2040年就可以减少30%的塑料污染"。第二,就是回收利用,要求厂家提高包装产品的回收率,这样,"到2040年再减少20%的污染"。最后是用替代材料,例如,纸张或可堆肥材料制成的产品来取代塑料包装、塑料口袋等等,这样就可以进一步减少17%的污染。

这三大市场转型可以为全世界带来重大的经济利益,根据环境署估计,首先,向循环经济的过渡可以为世界节省1.27万亿美元。其次,通过消除塑料污染造成的负面外部因素,如与健康问题、气候、空气污染、海洋生态系统退化等有关的成本,还可以另外节省3.25万亿美元。

当然,报告也认为,实现全球化的系统性的变革需要新的投资,报告因此建议按照污染者必须承担责任的原则,对原生塑料的生产征税或"生产者延伸责任"机制来征集资金,生产者通过这些机制为其报废产品的收集、回收和处理提供资金。

联合国环境署打击塑料污染报告的撰写者之一Llorenc Mila 先生向法广介绍说:“我们在报告中提出了处理塑料污染所必须的资金,我们也提出了几个融资机制的设想,我们提出的遵循的原则是污染者必须承担责任,我们提出比如说,对生产新的塑料产品者征收税赋,这些税务的税基是由此对健康环境产生的负面影响。以此征收的资金用来投资回收领域,我们也递交了非洲国家加纳提出的一项提议,要求那些已经存在的塑料垃圾的生产企业缴纳污染税,要求生产这些污染产品的企业对已经造成的环境影响承担责任。”

根据经合组织提供的数据,在2019年,全球的塑料垃圾的总量就已经达到3.53亿吨,而其中81%的塑料产品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就被浪费掉,仅有9%的塑料废品被回收,而且,同玻璃,钢铁等产品有所不同的是,塑料并不能够无止境的回收,最高质量的塑料产品在回收了一两次之后最终也只能变成垃圾。所以减少塑料产品的生产是从源头解决问题的关键。

各国分歧?中美立场?

如果说联合国联合国各大成员国从原则上都支持环境规划署的上述报告的话,相关的谈判却也并非是一帆风顺。

事实上,联合国是在去年的三月份,在肯尼亚的首都内路毕通过了制定具有法律约束性的减低塑料污染的国际条约的原则,并且,建立一个"政府间谈判委员会",其目标是要在2024年底前制定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本,以"结束塑料污染"。但是,在制定什么样的框架协定以及如何从源头上减低塑料产品的生产问题上各国之间显然存在分歧。

密切跟踪公约谈判的法国可持续发展与国际关系学院就此发表长篇评论文章,介绍了谈判各方的立场,文章指出,按照评估,到2060年将是世界上最大的塑料污染排放国美国与中国似乎更加倾向于达成一个一般性的条约,将具体的措施保留给各国各自规定,而中国似乎只想处理塑料循环的下游终端,也即是如何处理塑料垃圾,而是排除了对减低塑料产品的生产做出明确的限制。文章指出,中国,同像俄罗斯以及许多其他亚洲国家一样)不希望塑料公约影响经济发展。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气候谈判中出现的一些分歧很可能会在塑料公约的谈判中重演。

而同上述国家相反,以挪威和卢旺达为领导的,包括欧盟国家在内的 "雄心勃勃联盟 "的成员,则试图推动制定一项涉及整个塑料生产周期的公约,包括  消除 "有问题的、可避免的或不必要的 "塑料产品;彻底消除一次性塑料产品,消除或限制有害或有毒添加剂等物质的使用;鼓励循环经济,包括产品的生态设计;以及采用扩大生产者责任的原则等等一系列措施来从源头上减少塑料生产,同时通过市场手段,通过污染者承担责任等融资机制来推动塑料回收,减低最终垃圾的总量。

文章的作者之一,法国可持续发展与国际关系学院的研究员JulienRochette先生向法广总结说 : “大致必须强调的是,首先,各国谈判的宗旨是要达成一个具有法律约束性的公约,其次,这次公约涉及的范围必须涵盖塑料产品的整个产业链,从原材料的开采提炼,到产品的制作生产,再到塑料废品的回收,垃圾的处理,整个塑料产业链,因此,公约涉及的范围必须十分广泛,这是制定此次公约最初的初衷,但是,有些国家,比如说,美国和中国就希望公约的内容比较笼统,由各国自行制定具体的细则,并且拒绝讨论从塑料生产源头限制的问题,这就限制了公约的法律有效性,而与此相反的是,墨西哥,卢旺达以及欧盟等国家则希望禁止使用有毒化学物质,并且减低不必要的塑料产品的生产等等,这对科学家们来说,是减低塑料污染的关键性的一步。上述分歧从去年年底的第一次谈判会议上就逐渐显现,下一步要看的是,在下周的巴黎谈判上上述分歧是否会加剧。各国之间分歧的焦点主要是以下两点:首先是公约是否具有约束性?其次,就是公约涉及的范围,是否对塑料生产源头一直到垃圾回收处理都制定明确的限制规则还是同某些国家所希望的那样仅仅涉及产业链的末端。这或许会在下周的巴黎谈判中逐渐显现。“

联合国各大成员国有关减低塑料污染公约的第二轮谈判从下周一5月29日开始到6月2日结束,此次谈判是否能够对公约的达成起到推动作用?各方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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