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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展”主办方终审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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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众朋友:“人体展”(Our Body)于2009年2月12日在巴黎马德莱娜私人展览中心展出之后,引起人权团体的强烈反对。“法国国家伦理咨询委员会”、“共同反死刑”协会、“中国团结”协会均要求法国法院依据2008年12月19日出台的法律迫使主办方Encore Events撤展。法国民法第16条第一款写道:“人类的尊严不因死亡而终结,死后的身体仍然享有尊严,哪怕它已经化为灰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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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最高法院9月16日的终身结果是,Encore Events在巴黎举办“人体展”是非法的。

得知胜诉的消息之后,“中国团结”协会主席、著名汉学家侯芷明女士接受了法国国际广播电台中文部的专访。请听本台对她专访的内容。

侯芷明女士首先回述了主办方经历的司法程序。

侯芷明女士对本台说:

“对主办方Encore Events的司法审判程序有点儿复杂。在马德里娜办起的尸体展是2009年冬天的事情。当年的四月份法庭曾经做出过判决它不能在马德里娜展厅展览。后来主办方,也就是Encore Events上诉了。上诉了以后,法庭又决定他们不能够在法国展出,所以这次是终审。终审的结果又说我们对,(笑声)他不对。所以我们当然非常高兴,非常高兴。我们之所以高兴有几个原因。我们当然是特别反对这种展览。为什么?因为,我们对他们展出的尸体来源觉得有一点儿莫名其妙。问题就是,过去有人用过中国人的尸体搞商业性活动。因为这个活动就是为了赚钱。主办单位曾标榜,展览的目的在于教学,展览具有科学意义,有其艺术价值,法庭对他们的解释不予以肯定。”

“你比方说学医学的人,通过尸体展可以更好地了解人体。”

法广:“主办方在强调科学性和艺术性时忽略了禁止用人体作交易的规定。所以他们的辩解也是相互矛盾的。”

侯芷明女士:“就是!”“ 就是!”

我们很高兴获知胜诉的消息。“人体展”不仅仅局限在法国或欧洲。据我了解,遍布于世界的这类展览有十七至十八个。在日本、在美国、比利时、加拿大…肯定还有很多国家,我一时想不起来。 所以向公众展示尸体,这不是在法国独有的事情。它遍布到很多国家。在德国也有。好几年前“人体展”首先在德国出现。海德堡大学教授贡特尔∙冯∙哈根斯以人体解剖为蓝本,使用化学合成材料将人体在各个运动状态时的肌肉张力及内脏器官通过立体解剖透视的手法表现出来。这些展商让人体做出很多古怪的动作。

“现在,只有法国法庭作出判决,禁止此类展览。我非常希望别的国家会向我们学习。或者其他感兴趣的人权组织效仿我们,在他们的国家努力,要求法庭作出'人体展'是非法的决定。”

“法国有两个组织:一个是共同反死刑协会;另一个是中国团结协会。我们这两个组织认为,在中国通过被判死刑人的尸体就可以办展览。我们反对这种展览的另一个根本原因是我们反对死刑。”

“这类展览还带有种族歧视的意味,它可以是一种很奇怪的种族歧视。如果这个展览利用一些非洲人,利用皮肤黑的黑人办展览,西方人一定会特别敏感。办黑人'人体展'在西方会有很多人起来反对。但是当中国人办的“人体展”出现在西方时,西方就会有很多人不太理解。他们会犹豫: 既然中国人有这种习惯,我们干嘛要去教育中国人呢?!中国人愿意怎么做就怎么做吧!当中国人办“人体展”时,西方人就不太会以种族歧视的眼光去审视中国人的人体展。而我的看法是,中国人没有搞特殊的理由,他们和其他人的待遇是同等的。办展览的时候都是人的尸体,不应该用尸体做商业性的活动。”

“只有中国政府敢利用她自己公民的尸体去做买卖。别的国家、别的政府从来没想到做这种生意。 ”

法广:“本台注意到:四月底的法庭判决,要求展方提供尸体的来源。而在终审中没有提出同类的要求。为什么判决中会有这样的区别?”

侯芷明女士:“最高法院可能觉得没有这个必要。法律的特点就是要确定他主要的罪过。如果法庭觉得用'禁止用尸体进行商业活动罪'定罪足够了,那法庭就不需要去追究其他的罪过了。在2010年4月30日的判决中的确有要求展方提供尸体来源的要求。”

侯芷明女士最后表示:“法国最高法庭的判决开了一个先例。她希望全世界更多的国家关注对'人体展'的这一司法判例,更好地保护人体的尊严。”

以上是今天的“要闻解说”:侯芷明女士在得知法国最高法院禁止“人体展”终审判决之后,接受本台的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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