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主要内容
中国死刑判决

中国最高法院驳回10%死刑判决

中国最高法院政策研究室主任胡云腾表示,最高法院2007年收回死刑覆核权以来,共推翻了大约10%的死刑案判决。但这位负责人没有透露中国每年有多少犯人被处决。英文版的《中国日报》周五引述中国最高法院政策研究室主任胡云腾报道说,最高法院收回死刑覆核权,对减少死刑数量“起到了明显的作用”。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 http://www.panoramio.com/photo/18853875
广告

法新社引述英文的中国日报采访中国最高法院政策研究室主任胡云腾表示,最高法院不核准死刑的原因,大多是因证据不足、司法程序缺陷或是量刑过重。这位负责人指出:死刑是最严酷的刑罚,一旦执行无法挽回,因此,在死刑执行上要确保万无一失,准确无误。他说,最高法院“不会容忍因事实证据或程序瑕疵而出现的量刑不当错误,地方法院处理死刑案件的质量(品质)正在改善。”

为了打击犯罪,中国最高法院在1981年授权各省法院,有权判处死刑。但随后陆续出现多起冤假错案和量刑不公正案例,最高法院在2007年1月1日收回死刑覆核权。

法新社指出,捍卫人权机构认为,中国是执行死刑最多的国家。每年在中国执行的死刑人数,超过其他国家死刑人数的总和。被判处死刑的刑犯,除暴力犯罪和毒品走私之外,也包括贪腐犯罪。

大赦国际今年发表看法认为:中国继续对数千名罪犯执行了死刑。而在占据判处死刑人数第二位的伊朗,今年被处死的罪犯为388人。

中国刑法中,目前可判处死刑的罪名共有68个。中国人大正在对这68个罪名进行审核研究,考虑撤除其中的13项罪名。

 

电邮新闻头条新闻就在您的每日新闻信里

下载法广应用程序跟踪国际时事

分享 :
页面未找到

您尝试访问的内容不存在或不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