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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轮胎战”中国最终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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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最高法庭本周一作出判决,准许美国向进口自中国的汽车轮胎徵收保护性关税,支持了2010年12月的判决结果。美国贸易代表柯克表示,这项裁决对美国,美国企业以及美国劳工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胜利”。中国对这一裁决表示遗憾,并敦促美国取消该特别关税以保证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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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方面称,该举措无助减少美国的轮胎进口,只会将中国厂商排挤出市场。有评论指出,世贸组织的判决意味着允许成员国向进口产品徵收临时性特别关税,以遏制进口品泛滥破坏本国市场稳定。

中国与美国之间的“轮胎战”始于2009年4月20日,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表示,进口自中国的产品激增,损害了美国生产商的利益。钢铁工人协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对中国输美商用轮胎实行进口配额限制,随后美方开始对中国轮胎启动特保调查。当年9月12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轮胎实施为期三年的惩罚性关税,税率第一年为35%,第二年为30%,第三年为25%。2010年12月,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公布了专家组报告,认为美国做法与世贸规则没有冲突。北京于是在2011年6月向世贸组织上诉机构提出上诉,要求对专家组报告进行审议。本周一,世界贸易组织最高法院发布终裁报告,维持美国轮胎特保措施,准许美国向进口自中国的汽车轮胎征收保护性关税,并驳回中国的所有上诉。美国贸易代表柯克在声明中称,"我们一直在说,奥巴马总统向中国轮胎徵收特别关税的决定完全符合我们对世贸组织的承诺." 他指出:"奥巴马政府将继续为美国奋力争取更多就业岗位和商业机会.我们将利用我们的贸易法规支持国内工人,并应对他们受到的伤害。"

9月6日,中国商务部就世贸组织上诉机构发布中国诉美国轮胎特保措施案裁决表示非常遗憾,并敦促美方尽快终止特保措施,保证中国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商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美国2009年对华实施的轮胎特殊保障措施是为转嫁国内政治压力采取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未获得其国内产业支持,不仅损害了中方的正当贸易利益,也未能减少轮胎进口量。

据中方公布的资料显示,2010年美国从中国进口的轮胎数量同比下降23.6%,2011年上半年进口量继续同比下降6%。与此同时,美国2010年从全球进口的轮胎数量却同比大增20.2%,2011年上半年进口量继续同比攀升9%。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称,美国轮胎企业压力很大,但并非来自于中国的出口,而是因为美国轮胎企业自身竞争力的大幅下降,美国劳动力成本高,在低端市场竞争力不足。

世贸组织上诉机构是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最高权力机构,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就中国在世贸组织中败诉一事对中国轮胎企业所可能造成的影响,一名中国橡胶协会轮胎分会负责人表示, 中国国内轮胎行业应该借此控制产能,严格轮胎行业准入制度。他表示,此前中方企业出口美国轮胎往往进行恶性竞争,演变到最后变成互相之间价格竞争。他透露,个别厂家为了获取出口退税和地方政府的鼓励等优惠政策,出口到国外的轮胎价格甚至比国内还低。他认为,在国内生产污染环境,再将产品出口国外的政策并不可取,“甚至在山东一地就有近百家生产轮胎的企业”。 根据中国橡胶协会轮胎分会统计,2010年中国轮胎产量高达4.43亿条,连续五六年位居世界第一位。虽然产量第一,但是中国橡胶行业亦存在分散弱小的特征。据橡胶协会统计,全国大小轮胎企业共有360多家,中小型轮胎企业的数量就占据了290家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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