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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首普选遥遥无期立法会续有委任议员

中国人大常委会昨日(2月29日)通过,澳门2013年立法会和2014年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按澳门基本法附件规定不变,但可按社会情况作适当修改。这意味澳门来届仍然不会有普选,甚至连可以有普选的日期也没订定。立法会议员区锦新认为,至少立法会的直选比例应该提高。

游客在澳门赌场前,中国批准陆客自由行澳门签证后势必引来观光人潮   2011年5月17日
游客在澳门赌场前,中国批准陆客自由行澳门签证后势必引来观光人潮 2011年5月17日 图片: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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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现届行政长官和立法会选举停滞不前,未有按社会发展而扩大或增加民主成分,仍然把选举行政长官的选举委员会人数维持在三百人,而由直选、间选和委任议员组成的立法会,亦没有增加直选议席,令直选议席至今仍只占议席总数的四成,比香港的半数议席由直选议员出任还不如,评论认为,这令立法会难以切实有效监督政府的施政和运作。

面对批评,澳门特首崔世安去年底突然表示,会报请人大常委会,研究对2013年立法会选举和2014年的特首选举作出适当修改,配合社会发展。

根据澳门基本法的两个附件规定,行政长官由一个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产生,第三届及以后各届立法会,由直选、间选及委任议员组成,人大常委会昨日在只有一票反对的情况下通过决定,订明在不违反上述附件的前提下,两个产生办法可按基本法相关条文作出适当修改。

就此,立法会民主派议员吴国昌要求澳门实行普选,立法会应增加三席直选议席,使直选议席过半。不过,不少团体认为,选举应该迈小步,不能期待把香港普选的做法照搬到澳门。连同为民主派的区锦新议员亦没有要求普选行政长官,但他要求增加立法会直选议席和加强咨询。

按《澳门基本法》,当中没有像《香港基本法》般订明,特首和立法会选举要「循序渐进」,最终达至「双普选」普选产生。人大常委会昨日的决定订明,澳门特首仍按附件规定,由选委会选举产生,即仍未有普选计划;至于立法会,则仍会有委任和间选议员。

按规定,澳门要在余下的日子就选举修订方案进行公众咨询,在得到立法会三分二议员通过及特首同意后,报请人大常务会批准或备案,澳门政改终于「起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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