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主要内容

判许志永入狱意味着什么?

中国5位法律学者今天说,新公民运动发起人许志永无罪! 然而他却因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罪”被判刑4年。你对此有何看法? 曾在2003年与其他法律人一道推动废止收容遣送制度的许志永,2012年发起新公民运动。主张官员公示财产,教育平权,倡议公民同城聚餐,旨在唤醒公民参与意识,推动中国进步。在他的倡导下,数以千百计的人投入新公民运动,他们或在街头打出横幅,要求官员公布财产;或聚会或演讲,畅谈国事。然而,这个运动在2013年以来遭到严厉的打压。最近一个星期,当局对新公民运动主要人士进行了“快马加鞭”式的审判,此间媒体形容为“表演式审判”。许志永案,其他新公民运动人士的案子以及南方街头运动重要人物刘远东的案子不到一周时间陆续开庭:22号审判许志永,26号遂遭判刑;23号上午审判赵长青,下午审判侯欣;24号审判刘远东,27号审判丁家喜、李薇、张宝成、袁东。他们被指控的罪名都是“扰乱公共秩序罪”。新公民运动人士最主要的活动就是在街头和平公开地表达意见。引起普遍注意的行动大约是在城市中心打出横幅要求官员公布财产。北大、清华、人大、以及中国政法大学的甘培忠、彭冰、姚欢庆、王涌、何海波五名法律学者,2月27日公开发表意见质疑许志永案判决,他们认为,许志永的行为不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首先,在公园、广场、大学等地通过和平方式表达合法意见,本身属于该场所正常秩序的一部分;其次,主张“官员财产公示”的观点是正当的意见表达;再次,通过横幅、传单等和平方式表达意见,也没有扰乱相关场所的秩序。他们认为本案所控事实应当被视为公民踊跃参政议政的一个范例,不应作为犯罪事件处理。大赦国际认为许志永被判入狱这件事是“可耻的,但早就预料到”。该组织批评中国当局选择恐惧来对付法制。人权观察批评这一“戏剧化审判”与习近平所谓的改革计划完全背道而驰。您如何看许志永被判刑,新公民运动人士被审判?欢迎在法广“大家评说”发表意见。  

分享 :
页面未找到

您尝试访问的内容不存在或不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