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主要内容
中国

许志永:二审不矫正中国莫谈法治

在中国推动新公民运动而以聚众扰乱公众秩序被判监四年的维权律师许志永,在上诉状中坚称无罪,反指案件控罪错误、定罪无据、审理程序严重违法。他表明,二审如果不纠正法律错误,中国就莫谈法治。

印有许志永的T恤衫
印有许志永的T恤衫 (老高的博客- 万维读者网博客)
广告

许志永已于限期前的3日递交上诉状,提出他的上诉理据。他指出,一审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提审,控罪错误。因为他和其他人士到教育部和北京教委门前及附近的人行便道请愿,并未妨碍部门人员的正常办公;另外,请愿地点不属刑法上的公共场所,不能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提控。若真的妨碍部门正常工作,应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或「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提控;若在公共道路上聚众,严重影响居民出行的,只能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但许志永指出,他们既未妨碍相关部门的正常办公,亦没影响市民的正常出行,因此不构成犯罪。至于指他们在公园和广场聚众扰乱,许志永指,控方亦没有提出证据指行动妨碍了哪些人和单位,法院不能抽象地以社会秩序受影响而把他们入罪,但法院在没有说理的前提下把他们入罪,「完全是一个无中生有的判决」。

许志永又指一审程序严重违法。他解释,若控罪指他和丁家喜、赵常青等人属于共同诉讼,则应同案审理,但现在把他们分案及放在不同级的法院处理,「做法彻底打破上诉机制的纠错和监督功能」。另外,又拒绝让他们的证人出庭,使他的权利未能得到保障。他指出,为此,他和辩护人在庭审时只好保持沉默。另外,庭审不真正公开,就形同黑箱操作。
上诉状总结说,「一审判决歪曲基本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二审如不纠正,中国莫谈法治。」

许志永1月26日被判监四年,美加政府均表关注和失望,国际特赦等组织则予以谴责,连中国国内一些平常甚少就公共议题发言的法律学者亦联名公开批评裁决,但中国政府继续审判与许志永一同请愿的新公民运动成员。
 

电邮新闻头条新闻就在您的每日新闻信里

下载法广应用程序跟踪国际时事

分享 :
页面未找到

您尝试访问的内容不存在或不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