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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遣返中国“红色通缉令”上第二号通缉犯

中国中纪委消息,潜逃新加坡4年之久的 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5月9日被新加坡遣返回国。中国中纪委监察部网站上的消息说,这是“天网”行动开展以来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取得的重要战果,也是公开曝光百名外逃人员后遣返的重要案犯。

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被遣返回国
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被遣返回国 网络照片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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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李华波涉嫌贪污公款9400万元,2011年1月潜逃至新加坡。随后,中国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组织检察、外交、公安等部门启动了追逃追赃工作。组成工作组先后8次赴新加坡进行磋商。

中国和新加坡两国在没有缔结引渡条约的情况下积极开 展司法执法合作。中方向新方提出司法协助请求,提供有力证据,由新方冻结了李华波涉案资产,对李实行了逮捕、起诉,以“不诚实接受偷窃财产罪”判处其15 个月有期徒刑,并在李华波出狱当天将其遣返回国。

今年4月,中国通过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的“红色通缉令”,李华波排列第二位,其红色通缉令号码为A-1256/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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