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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观察

滕彪:中国废除死刑的主要障碍是体制需要其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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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际反死刑运动的发展,死刑判决在中国是否也出现变化?在中国废除死刑判决的最大障碍是什么?死刑判决在民间舆论中是否开始赢得更多的支持者?中国维权律师、关注死刑问题的民间团体兴善研究所负责人滕彪先生在前往马德里参加第5届世界反对死刑大会活动的旅途中接受了我们的电话采访:

2012年世界各地死刑判决分布图。
2012年世界各地死刑判决分布图。 世界反对死刑大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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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球已经有97个国家全面废除了死刑判决,还有包括中国在内的58个国家和地区仍然维持死刑。而大赦国际2013年4月公布的报告显示,2012年中国境内被执行死刑的人数仍然超过全球其他地区死刑人数的总和。中国死刑判决的具体数字一直被看作是国家机密。大赦国际估计,每年在中国境内被判处死刑的人数以千计。

滕彪:一直以来,中国判决死刑和执行死刑的数字都远远排在世界第一位,比其他国家死刑数字的总和还要多很多倍,直到今天还是这样。但是,因为国际上的废除死刑运动以及各种压力,中国也在考虑限制死刑和减少死刑,尤其是在2011年减少了13个死刑罪名。在此之前,自2007年起,所有死刑案件的复核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这两点都应当被看作是一个进步。

中国的体制需要死刑的威慑作用

法广:中国废除死刑判决的主要障碍是什么?是民间舆论还难以接受么?

滕彪:有很多原因。民意是其中一个因素。但也有其他因素。从政府的角度来说,他们不会放弃死刑。中国这样的体制需要死刑的那种威慑力,他们认为死刑和重刑可以起到威慑作用,起到减少犯罪的作用。这应该说是废除死刑的一大障碍。

没有公开的讨论 难有真正的民意

法广:民间舆论对死刑判决的认识是否有变化?民间支持废除死刑的声音是否比以前更响亮呢?

滕彪:在中国,越来越多的学者、律师还有民众认识到废除死刑的必要性,但从整个国家来说,要求废除死刑的声音还很弱,人数所占比例也非常低。关键因素是关于死刑判决存废的讨论受到很大限制,如果能够公开自由地讨论中国死刑判决的真实情况,以及全世界废除死刑的情况,那我想,会有比现在多得多的人要求废除死刑。其实道理很简单:对于死刑判决的信息受到很大限制,那些支持死刑的人做出判断的条件就是不完善的,很难说是出于他们自己的判断。有更多的讨论,才会有真正的民意,如果没有言论自由、信息的自由,实际上也很难谈到有真正的民意。

法广:您主持兴善研究所这样一个民间机构。在中国这样的大环境下,民间机构有多少活动的空间呢?能发挥什么作用呢?

滕彪:中国比较特殊。第一,兴善研究所是民间机构。虽然死刑并不是最敏感的议题,但是在中国,所有民间机构的活动都受到政府的限制。另外,在中国,每年有数以千计的死刑案件,在加上此前积累的一些死刑案件,我们不可能关注所有的死刑案件。我们只能去关注那些最紧急的、最不公正的案件,也就是那些不应该判处死刑而又判处死刑的案例,所以,我们兴善研究所的工作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类:涉及刑讯逼供、证据不足被判死刑的冤案、错案;或者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被判死刑者;或者证据严重不足、程序出现严重错误被判死刑者;或者被告人可能有精神病;还有是已经判刑并被执行死刑、但家属或律师认为是错误的案件。

法广:这些年你们介入了多项舆论关注的死刑判决案,这些努力在哪些案件中取得了成功?

滕彪:应该说在律师、专业人士和民众的关注之下,有些案件最后没有执行死刑,这其中包括吴英案(吴英,浙江民营企业家。2012年初被浙江高级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名,二审宣判死刑。几个月后,浙江高级法院撤销死刑,改判死缓。),也包括夏俊峰案 夏俊峰案虽然现在还没有结果,但是由于民众的关注,使夏俊峰没有很快就被执行死刑。这些民众比较多的案件会有一些积极的成果。但是,民众的关注也会有另外一种结果,那就是,由于民意的因素,以及官方操纵司法,有些案件因为所谓的民愤反而被执行了死刑,这样的例子可能更多。

我们希望中国的死刑问题能够得到全世界范围的关注,中国也有人在推动反对死刑运动,是全世界废死运动的一部分。最紧急需要关注的是那些还在监狱、也可能被执行死刑的案件,其中,我们关注的大部分案件涉及到不公正判决,有些案件基本上可以确定被判死刑或死缓的人是无辜的,是冤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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