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新社周二晚间发自台北的报道,台湾立法院周二二读表决通过被称之为:ECFA的「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据法新社在现场的摄影记者的介绍,在投票表决中,有68票赞同,没有反对票。但反对党方面的立法会成员没有参加表决。
法新社说,台湾官方表示,「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有助经济增长和就业。但反对方的观点则相反,认为这一协议对就业不利,增大了台湾对大陆的依赖。法新社指出,在以国民党占绝对优势的立法院,通过这一协议是毫无问题的。但对当局而言,只有这样这一协议才具有合法性。
中央社报道指出,除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既(ECFA)以外,立法院周二晚间还通过了「海峡两岸智慧财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及3项配套法案,目前在ECFA配套法案中,仅剩海关进口税则修正草案被留待周三审议。
据介绍,在审议「海峡两岸智慧财产权保护合作协议」时,民进党团推派了两名立委上台发言,但这一协议最终在朝野无异议的情况下得到通过。之后,立法院又接著三读通过了商标法、专利法、植物品种及种苗法相关条文修正。中央社指出,与「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一同得到通过的「两岸智财权保护合作协议」,明定两岸将相互承认「优先权」,共同建立「官方沟通平台」及「协处机制」,而且有关专利、商标、著作权及植物品种权等,均涵盖在保障范围之内。就此,国民党立委赖士葆表示,过去常发生大陆仿冒台湾商标导致打官司的情形,此协议生效后,若中方有效落实,将可改善大陆侵犯台湾智财权歪风;此外,这一协议将商标、专利、著作权、植物品种权等都纳入保护范围,优於其他国家与中国签署的智财权协议内容。但民进党立委黄伟哲则认为,这一协议,除了「保护品种」是新增外,其他在世贸组织中都有规范,但因为大陆方面不守法,把台湾很多商标拿去恶意註册,所以才要再签这项协议,新意不大。对此,民进党团在协议通过后,提案通过三项维护台湾农业科技和农产品的附带决议。
哪在(ECFA)即「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获得台湾立法院通过后,何时才会生效呢?就此,台湾陆委会官员表示,将以书面先通知对方,在两岸收到彼此通知后的次日即告生效。另外,台湾海基会副秘书长高文诚表示,在ECFA生效之前,将组成两岸经合会,优先讨论两岸投资保障议题,不排除将此议题纳入第6次江陈会。高文诚说,两岸将针对投资保障协议、争端解决机制协议、服务业贸易协议和货品贸易协议等4项协议的谈判,做积极准备。在ECFA顺利生效之前,和海协会进行换文确认手续,确认ECFA生效日期,并经由相关主管部门组成两岸经合会,展开下一阶段优先处理的议题协商。他说,对于两岸经合会成立的时间,目前没有时间表。希望争取将两岸投资保障和医疗卫生合作两个议题,列入第6次「江陈会」议题,进行讨论。高文诚还说,至於服务业贸易协议涉及市场准入的问题,货品贸易协议涉及关税减让,这是比较严峻的课题,都还需要两岸相关部门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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