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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

法院一天一口气判旺角“鱼蛋革命”9人暴动罪成立

香港法院继续陆续审讯前年农历年初二旺角“鱼蛋革命”骚乱案,其中被控暴动、袭警及刑事毁坏等多罪的11名被告,除了当中一人已认罪,一人去年弃保潜逃之外,另9人全部在昨天(2日)被裁定暴动罪成,当中一人被控刑事损坏罪亦罪成。数名被告均曾称因“贪好玩”加入扔砖块,非有意图参与暴动,但法官在“裁断理由书”多番表明“贪好玩”和“贪得意(过瘾)”均非抗辩理由,即使在暴动中“随机参与”或只负责撬开地上砖块,也会被裁定罪成。

参加香港占中运动人士在旺角,2014年10月6日
参加香港占中运动人士在旺角,2014年10月6日 路透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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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名弃保潜逃的被告、现年18岁的李倩怡,据称目前人在台湾寻求政治庇护,网上流传一段疑似李读出的声明,指香港政府对“鱼蛋革命”的起诉为政治检控,是港版的“美丽岛大审”,她开庭前流亡台湾,是因为“早就已经不再相信香港有法治”。

 

2016年2月农历年初一深夜开始,旺角沿街摆卖“鱼蛋”小食的小贩,被执法人员骚扰,一群青年见状宣称为了保护小贩免受当局欺凌出手抵抗,事件引发越来越多青年在手机程式的号召下参与,其中包括政治立场疑似港独的本土民主前线组织的骨干成员,在警方亦调动越来越多警力和火力之下,事件演变成警方催泪弹警棍与民众扔砖块烧车之间的冲突,最终以警察拔枪鸣枪警告收场。事件遂有“鱼蛋革命”之称。

区域法院法官郭伟健昨颁下长382页的判词,详细分析各项证供后,裁定案中9名被告莫嘉涛、钟志华、何锦森、霍廷昊、陈和祥、邓敬宗、李卓轩、林永旺、叶梓丰(19至72岁)共7项暴动、一项刑事毁坏罪成,另外莫一项暴动、及陈一项袭警罪名不成立。

莫在案件去年开审前已承认一项袭警罪,另同案被告吴挺恺(27岁)同在去年承认一项暴动罪。法官将案件押后至5月23日,以等候各被告的教导所、劳教中心、背景及社会服务令报告,在听取10名被告的求情后,才就共10项控罪判刑,其间全部被告须还柙。

控方在庭上透露,钟、何、邓及林均有刑事前科,当中何有管理卖淫场所案底,邓则干犯过非法性交及管有攻击性武器罪行。

案件在去年6月开审,控方传召了45名证人作供。除了警方自行在案发时拍摄的片段外,控方亦将不同电视台、报章、网媒所拍到的新闻片段呈堂作为证供,法官看过片段,就各被告的衣着打扮、轮廓、发型作分析。

例如首被告莫嘉涛在案发时穿着连帽间条外套,有片段拍到一个掟砖男子有同一打扮,法官认同可能有另一人拥有相同东西,但如果在外套、裤、鞋、眼镜框、黑布蒙面等各项特征都相同,可能性难以存在,故推断莫就是在山东街内扔了至少11次砖头杂物的男子,亦有向警车扔砖。

但莫在弥敦道南行线行人路上扔樽时,只是单独一人,不构成至少要有3人一同行事才能成立的非法集结或暴动罪,故裁定他一项暴动罪名不成立。

至于钟及何,二人的衣饰打扮与片中掟砖人士相同,例如何右眼眼角有细小肉粒,又会将后面的头发向上梳,有别于一般人,故裁定何与约200人一同在山东街向警员扔砖。至于霍及邓,都有在WhatsApp中发放与暴动有关的录音或讯息,如霍在语音讯息中说:“在这里扔差佬(警察),不知道有多么好玩。”二人同时都有在警诫下承认犯案。

案中最年长的72岁被告陈和祥,不但被警员认出,同时亦被拍下在弥敦道中银分行外向警员扔杂物,法官裁定他与群众向警方防线扔砖3次,令多名警员受伤。但因另一警员可能认错陈,故裁定他袭警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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