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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陶宛/政治/台湾

立陶宛议会修法允许赴台设处 台外交部:深化实质关系

立陶宛议会9月30日通过修法,为立陶宛政府在未设立正式外交代表机构的国家和地区设立经贸代表处奠定法律基础。台湾外交部10月1日对此表示,“乐见立陶宛就相关规画往前迈进一步,深信两国相互设处后,将在自由民主共同价值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双边互惠实质关系。”

立陶宛经济与创新部长阿莫纳伊特资料图片
立陶宛经济与创新部长阿莫纳伊特资料图片 © 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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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陶宛经济与创新部长阿莫纳伊特(Ausrine Armonaite)周四通过推特介绍称,“立陶宛在世界各地的贸易办事处的绿灯!今天,立陶宛议会已经批准了法律,将使立陶宛的贸易办事处在我们没有外交代表的地方建立,包括台湾。”

据中央社报导,台外交部发言人欧江安周五表示,“台湾与立陶宛是共享自由、民主与人权价值的重要伙伴,在经贸投资、教育科研及人文交流等领域拥有庞大合作潜力;台湾与立陶宛向来互动友好、合作密切,例如9月15日成功举办双边B2B线上贸易洽谈会”。

欧江安称,“政府目前紧锣密鼓筹组经贸投资考察团,预计本月下旬访问立陶宛,促成台湾与立陶宛更多经贸媒合及合作机会。”

报导称,台湾外交部长吴钊燮7月宣布,将在立陶宛首都维尔纽斯设立“驻立陶宛台湾代表处”,成为台湾在欧洲国家成立的第一个以台湾为名的代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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