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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国安法

以言入罪首案:谭得志摆街站被指煽动囚40个月 法官指争入立法会属「私利」

香港回归后首宗以发表煽动文字而被定罪的案件今(20日)早在法院判刑,本土派人物谭得志,因在2019年6月反对修订逃犯条例风波爆发后在「街站」叫喊「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黑警死全家」等口号被裁定煽动等罪名成立,今获刑40个月,罚款5000港元。《港区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广池判刑时指,被告虽未宣扬暴力,但目的是冲击社会安宁和政府威信,判刑需反映严重性;陈官又质疑被告言辞哗众取宠,为的是晋身立法会的「私利」。

身穿囚衣得谭得志。香港本土派人物谭得志,因在2019年6月反对修订逃犯条例风波爆发后在「街站」叫喊「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黑警死全家」等口号被裁定煽动等罪名成立,2022年4月20日获刑40个月,罚款5000港元。
身穿囚衣得谭得志。香港本土派人物谭得志,因在2019年6月反对修订逃犯条例风波爆发后在「街站」叫喊「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黑警死全家」等口号被裁定煽动等罪名成立,2022年4月20日获刑40个月,罚款5000港元。 © 脸书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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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得志由2020年9月起还押至今共589天,他获刑后在其个人社交平台上表明会上诉,因为其判罪影响的,是香港人的言论自由。但又接着讽刺地自问自答道:「但言论自由不是绝对的,喔喔!国安法和法官才是绝对的!」除今次涉及的十余项罪名,谭尚因参与民主派初选案而与其他46人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

根据控罪,49岁的本土派政党「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谭得志,被控于2020年1月至7月期间,在不同地区摆设「街站」,期间七次发表煽动文字,并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以及参与或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的公众游行等,涉及14项控罪,最终有11项经审判后罪名成立。

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广池今早在区域法院判刑时,批评被告身为基督徒,但言论未见传道者的寛恕和关爱,却只见市井之徒的谩骂,甚至把咒语延伸他人的下一代,以无差别、非友即敌的思维对待人。法官反问被告身为政治人物,是否需要冲破和不顾道德底线、放弃原则、践踏品格,如果「斗烂」的话,实属可悲。

法官反驳辩护律师指被告非为私利的说法,指被告参与民主派初选,哗众取宠的目的是要进入立法会,享受政府公帑支付的收入、权威和社会地位,他反问被告,以公帑打击政府以加强自己的政治势力,「如果这不是私利,还算甚么?」

他总结说,2019年下旬史无前例的暴力事件,直接冲击香港社会的政治环境、社会安宁和政府威信,故控罪虽于翌年上半年发生,被告未宣扬暴力,但法庭不能抽离社会政治现实作为判刑背景,有需要让人了解案件的严重性及其政治目的是冲击社会安宁、政府威信。此外,被告在保释期间干犯部分控罪,部分更是在国安法生效后干犯,判刑需具阻吓性,各项控罪刑期由两年至1个月不等,部分刑期分期执行,总刑期为4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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