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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贝尔家人在辅助安乐死上的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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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尚∙朗贝尔(Vincent Lambert)是一个38岁的中年人,但5年前的一次车祸让他神志不清地永远地躺在了病床上。他的妻子和医生本决定对他实施辅助安乐死,但1月15日,香槟∙沙隆(Châlons-en-Champagne)行政法院的判决让他的妻子和医生彻底绝望了。地方行政法庭不同意对无法表达自已意愿的朗贝尔实施辅助安乐死。朗贝尔的父母亲对此表示,司法拯救了一条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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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卫生部长图雷娜(Marisol Touraine)说:“法国现存的法律是不完整的,它有很多含混不清的地方,我们要设法弥补法律的欠缺。”

法国曾经通过了《关于病人权利与生命临终的法律》也称为“列奥纳迪”法律。这是一部关于病人权利和生命临终的法律。

在瑞士,主动帮人去死是违法的,被动地协助他人自杀却不受处罚。但是,主动与被动的界线在法律上并没有具体说明。一些组织正是利用了这些法律上的盲点,向某些想死的人提供了安乐死帮助。

在法国,议会虽然通过了一项法律,规定对绝症患者可以实行安乐死,而且事实上法国不少地方在该法出台之前就已经这样做了。不过,这个问题至今也还处在法律的“灰色地带”。

两年前,荷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通过立法允许安乐死的国家。而且,在荷兰,停止人工喂养而致绝症患者死亡属于自然死亡。因此,许多法院都把这个生死大权判给医生。以前,荷兰曾出过这样一个案例:一位丈夫在对他的妻子进行了长达15年的人工喂养后,向法院申请中止对其妻的喂养。但法院拒绝受理,而要求他去找医生决断。

比利时于2002年9月通过了一项法律,允许对病人实行安乐死,而且比荷兰还要宽松。如果某位病人在生理和心理上患有长期病痛,可以根据他本人或家人的要求对他实行安乐死。如果患者已丧失了书面表达意愿的能力,也可由他的朋友为其做主。另外,丹麦、英国、奥地利和瑞典等国目前禁止主动助人安乐死的行为,但又规定患者有权拒绝治疗。

德国有大约700万人留有遗嘱,以便在他们失去决断能力的时候能有一个依据,安排他们的生死。但病人的遗嘱并没有法律效力。因此,许多医生遇到要求安乐死的病人都会战战兢兢,担心一旦给他们实施了安乐死,自己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目前,德国正在就安乐死问题制定相关的法律。各方认为,禁止安乐死的现行法律还不能改变,但“被动协助安乐死”可以准许,如:对病人中止维持生命的措施或提供大剂量的镇痛剂等等。但制定这项法律还必须澄清一个问题,这就是,一个失去思维能力的人在病前表达的求死意愿,在什么时候或在什么情况下才能算是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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