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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月娥强调:香港特区有责任维护国家安全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周一出席活动时发表讲话称,“因为历史或是宣传教育不足够的原因,香港市民普遍对国家安全的定义比较模糊,对国家安全的观念也相对薄弱。”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资料图片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资料图片 法广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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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郑月娥在当天参加“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香港研讨会时发表致辞。她提出,在香港举办有关国家安全的研讨会,在她看来起码有三个原因。它们分别是,“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因为历史或是宣传教育不足够的原因,香港市民普遍对国家安全的定义比较模糊,对国家安全的观念也相对薄弱;国家安全涵盖的领域其实非常广泛,在非军事层面,包括经济安全、能源安全、环境安全、食品安全、网络安全等。”

林郑月娥在发言中强调,香港特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有责任维护国家安全。她称,“这是与香港本身利益完全一致”。她还提出,特区政府有宪制责任就《基本法》第23条订定法例,以维护国家安全。她说,“我过去已多次公开表示我的立场,就是权衡轻重、谨慎行事,尝试创造有利立法的社会环境,让香港社会可以正面地处理这个对特区的宪制要求。”她指出,“我们会继续向这个方向迈进。”

而在发言中,林郑月娥还以港府去年9月禁止香港民族党的运作为例,并称北京中央已要求她就禁止民族党运作一事提交报告,这是体现行政长官向北京中央负责的宪制责任,编写报告的工作已进入最后阶段。在同一活动上,香港警务处处长卢伟聪说,“港独”明显违反基本法,警队日后会果断执法,依法取缔任何“港独”组织。同样出席活动的中央驻港联络办公室主任王志民也在会上致词称,“香港的安全是国家安全的一部分,维护国家安全是香港的重要宪制责任,在维护国家安全上,香港没有特殊,只有一国之责,没有两制之分”。

由于香港当局现已依社团条例,禁止主张“香港独立”的民族党运作,目前各方正关注当局会否以同样理由,禁止其他“港独”组织运作,及由港府提出要与中国大陆签署并修改现有《逃犯条例》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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