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主要内容
韩国/日本

韩国强征劳工胜诉方申请扣押日企在韩国国内资产

韩国最高法院11月29日,就二战期间被日本征用的韩国劳工针对企业三菱重工业提起的索赔诉讼做出判决,驳回三菱方面的上诉,勒令三菱重工支付赔偿,但是由于日本政府强烈反对这次判决,日企难以进入赔偿程序,原告代理方律师等1月2日透露称,已向法院申请扣押该公司在韩国国内的资产。

图为美日韩三国旗
图为美日韩三国旗 网络照片
广告

据悉:虽然最高法院作出判决,但是围绕被征劳工判决,日本政府要求韩国方面采取不损害日本被告企业利益的措施,三菱方面也未对是否向受害者支付赔偿金做出答复,而且三菱在韩国的有形资产现在几乎都以撤出,原告方将调查三菱在韩国国内留下的专利等无形资产,申请强制执行。

韩国最高法院判决的案件是,5名原告以1944年在广岛市的原三菱重工机械制作所及造船厂强制从事劳动,并于翌年原子弹爆炸后受到核辐射为由,于2000年向釜山地方提起诉讼,一、二审败诉,但2012年最高法院将该案发回重审,釜山高等法院在2013年重申中宣布原告胜诉,勒令被告三菱方面赔偿,三菱方面提起上诉。 而韩国最高法院在判决中认定,以日本的“非法殖民统治”为前提的强制动员受害者索赔权并不属于《日韩请求权协定》的适用对象,驳回了日方的主张。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约5亿6280万韩元,约合5620万日元。

另外,有关4名韩国人状告日本企业,在朝鲜半岛处于殖民统治时期遭强迫从事严酷劳动一案,韩国最高法院去年10月30日作出判决,下达了被告做出赔偿的终审判决。命令被告日本企业新日铁住金(原新日本制铁)赔偿每人1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45万元)。原告代理方律师等1月2日透露称,已向法院申请扣押该公司在韩国国内的资产程序。

日本政府对勒令做出赔偿的韩国最高法院判决表示强烈反对,在11月29日判决之后,日本外务大臣河野洋平指出:这是极其遗憾的,断然难以接受。 日本官房长官菅义伟在11月29日的记者会上针对此次判决指出:“明显违反《日韩请求权协定》,这使日本企业蒙受了更多的不合理的损失”。

电邮新闻头条新闻就在您的每日新闻信里

下载法广应用程序跟踪国际时事

分享 :
页面未找到

您尝试访问的内容不存在或不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