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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法院批准扣押日企财产 日本紧急对应

有关4名韩国人状告日本企业,在朝鲜半岛处于殖民统治时期遭强迫从事严酷劳动一案,韩国最高法院去年10月30日作出被告做出赔偿的终审判决,命令被告日本企业新日铁住金(原新日本制铁)赔偿每人1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45万元)。目前韩国法院已经批准了扣押该公司在韩国国内资产的原告方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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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韩 网络照片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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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日本政府在日本时间9日午后召开会议,商讨有关对策。会上,日本官房长官菅义伟表示:如果扣押该公司韩国国内资产的通知到达该公司,将要求韩国政府基于1965年的《日韩请求权协议》进行协商。

据原告的代理人透露,申请资产扣押的对象是新日铁住金与韩国钢铁大企业浦项钢铁在韩国成立的合资公司“PNR”的股份,总数约8万1075股,目前韩国法院方面已经下达了扣押这些股票的命令,如果相关的法律文件到达该公司,该公司这些股票将不能卖出和转让,如果原告方面向法院发出卖掉这些股票的申请,经法院批准后就可以卖掉这些股票。

据原告方面律师表示:现在还没有向法院提出卖出这些股票的申请,并表示到3月1日为止将与新日铁方面交涉,如果没有结果,将向法院提出卖掉这些股票的申请。

新日铁住金针对此事表示:还没有接到相关通知,准备在与日本政府协商的基础上适当加以对应。

菅义伟在9日上午的记者会见中表示:去年韩国有关要求新日铁住金进行赔偿的韩国最高法院上的判决“违反国际法”,并指出:自判决以来,一直要求韩国政府采取适当的措施,但是至今仍然没有采取具体的对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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