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韩国
韩国相继扣押日本企业商标权及财产
据韩国专利厅网页28日报道,韩国最高法院判决韩国原朝鲜女子勤劳挺身队员等起诉三菱重工业公司终审获胜一案中的原告方,已扣押了该公司两种标志“MHI”“MHI GROUP”的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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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以前,原告方还宣布:韩国大田地方法院承认扣押三菱重工业公司的两件商标权和6件专利权。
原告方律师表示:最近将向法院申请变卖,表示将开始把商标权现金化的手续。今后如果法院承认原告方申请完成资产变卖,三菱重工将无法在韩国国内使用这些标志。
从去年10月到11月,韩国最高法院有关战时日本强征劳工和原朝鲜女子勤劳挺身队员的损害赔偿诉讼中,对新日铁住金和三菱重工做出赔偿判决的有3件,在以不二越为被告的上诉审中,该公司败诉的诉讼仅今年1月就有3件。
原告方3月26日宣布,为确保在一、二审中胜诉但终审判决尚未作出的23名原告得到赔偿金等,基于法院决定扣押了不二越公司资产,虽然没有做出终审判决,但是可以进行临时扣押手续。据悉,终审判决前扣押被告财产尚属首次。
韩国法院在该公司败诉的一、二审判决中批准了临时扣押资产的执行手续,原告方基于此判决向韩国东南部蔚山地方法院提出扣押申请,3月15日该法院给予批准。
被扣押的是不二越在韩合资企业“大成・NACHI油压工业”的约7万6500股股份,原告方认为价值约7.65亿韩元,约合7600万日元,450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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