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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立法确立同性婚姻合法 创亚洲首启

台湾因立法确立同性婚姻合法而引全球聚焦,多家媒体报道均指台湾成为亚洲第一个同婚合法化国家。据上报消息,争议多时的同婚议题,在台湾大法官释宪及公投过后,立法院17日三读通过《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同婚专法,5月24日施行后,年满18岁的同志将可依法到户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并拥有继亲收养、财产继承等权利;今立法院外聚集上万名挺同民众,许多同志得知结果后喜极而泣,相互拥抱迎接历史性的一刻。该报指5月17日是“国际不再恐同日”。

台湾支持同性婚姻合法民众2019年5月17日在台湾立法院外冒雨力挺投票通过立法。
台湾支持同性婚姻合法民众2019年5月17日在台湾立法院外冒雨力挺投票通过立法。 REUTERS/Tyrone S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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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明报今天消息说,台湾通过同性婚姻专法,同志5月24日起可办结婚登记。

台湾立法院会审议同性婚姻专法草案,经二读表决通过“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草案,规定相同性别二人须为经营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亲密及排他之永久结合关系,可向户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台湾立法院会今日(17日)上午开始处理“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草案等案,朝野党团、立委意见不一,经表决后,通过民进党立法院党团所提出的再修正动议内容。

待全数法条表决完毕,再经过三读后,从5月24日起,台湾同志伴侣可以登记结婚。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规定,除发现议案内容有互相牴触,或与宪法、其他法律相牴触者,三读只可修正文字。

报道说,同性婚姻专法今日表决期间,主办单位宣称有近4万挺同支持者在立法院场外冒着倾盆大雨集会,不断高喊“委员加油”、“专法是共识”、“我们要结婚”。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立法院通过同婚专法引外媒高度关注赞亚洲首例。

台湾立法院通过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规定相同性别两人可向户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让台湾成为亚洲第一个同性婚姻合法国家,引起国外媒体即时新闻关注。

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即时新闻以“台湾通过同性婚姻法案,成为亚洲首例”为标题报导。

亚洲新闻台(Channel News Asia)网站标题“台湾国会通过同性婚姻”;香港01网站标题“亚洲首地!台湾通过同婚法案 5月24日起同性伴侣可登记结婚”为题。

日本读卖新闻以标题“同性伴侣可结婚 台湾通过特别法”报导;日本每日新闻标题为“台湾通过同性婚姻法 亚洲第一”;日本时事通信社以“台湾承认同性婚姻 亚洲第一”为标题报导。

在三读通过前,美国“纽约时报”(NYT)就先以“台湾立法院考虑通过亚洲首部同性婚姻法”为标题进行报导。

英国广播公司(BBC)的标题为“台湾同性婚姻:国会将同性婚姻合法化”;德国之声(DW)则为“台湾拼同婚立法 逾四万支持者雨中声援”。

本台法文版头条亦以台湾立法承认同性婚姻合法重点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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