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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凶案死者父母上月致信港府建议“单次处理”惟林郑只字不提

特首林郑月娥一直说要为去年台湾凶杀案死者潘晓颖伸张公义,务必要将逃港凶嫌陈同佳绳之于法。为此她推出一篮子的逃犯条例修订案,不但台湾,甚至连中国大陆都可以与香港相互引渡嫌犯,但由于大陆司法记录劣迹斑斑,港人遂发起连场示威游行反对,修订案现在终于“寿终正寝”,而林郑当初的伸张公义的“初心”,现在不但提也不提,甚至连死者双亲致函给她要求她采取过去行之有效的“单次处理”方案解决问题,但林郑从收信到现在已有三个星期,对外却是闷声不响,似乎是修订案修不成,伸张公义的初心也免谈了。

香港特首林正月娥6月15日召开记者会资料图片
香港特首林正月娥6月15日召开记者会资料图片 路透社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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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媒香港01报道,潘父6月26日去信港府,要求林郑月娥考虑“单次处理”等四个方法,盼讨回公道。林郑月娥从收信之后曾三次会见记者,当中本月9日早上于行政会议前谈及修例。她仅指修例寿终正寝,未有提出其他处理台湾杀人案的方法,亦从未提及潘父母的新请求。

事实上,在林郑硬要推出修订案之前,已有不少法律界人士和民主派议员认为,如要解决潘晓颖案,最妥善而又不必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方法,就是采取单次处理,惟林郑一意孤行舍易取难,终于闹至不可收拾。况且,台湾方面早已声明立场,拒绝接受“矮化”台湾的修订案。

报道指,潘晓颖父母去信特首林郑月娥,恳求考虑四个方法为女儿讨回公道,包括以“单次个案处理”方式,赋权香港法庭审理单一个案;港府以“行政指令方式”单次移交疑犯;赋予香港法庭域外法权;以及劝说疑犯到台湾自首。

对于建议之一的“赋予香港法庭域外法权”,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指,如政府认为建议不合适,可考虑赋权香港法庭审理单一个案。

曾经提出域外法权私人草案的公民党党魁杨岳桥指,单次个案移交是合适方案,可加设日落条款。他形容目前有不少方案可行,只是等待政府回应及首肯。就杨岳桥的私人法案,保安局6月21日回覆指,建议涉及刑事追溯力的问题,即使修例,由于法例在外地发生的行为变成香港法律下的刑事罪行,有关条文只能适用于法例生效后干犯的罪行,否则会违反香港人权法案,故认为有关修例不适用于台湾杀人案。

杨岳桥指,当局的论点未必正确,他举案例指四名前南斯拉夫军事组织成员杀害平民,其后成立的刑事国际法庭就事件亦具追溯力,因被告作出杀人及非人道对待行为“在所有法系的一般法律原则下均属罪行”。

2018年2月,20岁的潘晓颖与19岁男友陈同佳到台湾度情人节,潘其后证实遇害,台湾当局三次向港府提出司法互助请求,希望遣送陈同佳,未获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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